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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有网友发视频称,7人在重庆渝北某店吃火锅被要价2000元,食材还存在问题。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事发5月15日晚,消费者共4桌28人消费了1800余元,经过多方处置后最终支付1200元。
如果单纯看爆料视频,还以为是这些消费者遇到了无良商家,但是随着媒体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却发现事实与爆料内容有着较大的出入。
一则,当时根本不是7个人在火锅店吃饭,而是28个人,而且商家也没有要求消费者支付2000元,而是实际消费1800元,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1500元。28个人吃了1500元,平均每个人50多元钱,这应该算是很正常的餐饮消费水平,远远谈不上“天价”。
二则,如果火锅店的羊肉真的像消费者所说的发臭了,那么消费者应该在羊肉端上来的时候就向商家提出来,要么退掉,要么换其他食材,为什么等吃完了才说羊肉臭了?已经臭了的羊肉消费者还会吃吗?而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以后,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涉事火锅店的食材存在问题。
三则,火锅店已经对自己的各种食材、收费明码标价了。
如果事后证明商家的食材确实存在问题,自然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但是如果事后证明商家的食材、服务都没有问题呢?消费者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对当事商家的形象、信誉带来了负面影响,如何消除?
随着自媒体的盛行,在市场消费领域,出现了一种很不好的现象,那就是“谁曝光谁有理”。在上述新闻中,消费者发布的视频爆料信息,多有不实之处,很可能是为了向商家施压,以达到少付餐费的目的。
今年五一期间,一群旅客在某高速公路服务区自助餐厅吃饭时,也和自助餐厅闹出了纠纷,然后拍摄视频进行所谓的“曝光”。原因是自助餐厅都是按人头消费的,每个人多少钱,而这几名旅客却交了一个人的钱,三个人吃饭,被餐厅制止以后,还大言不惭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会造成浪费。这种赤裸裸占商家便宜的行为,让网友们无语,但是旅客方面仍旧希望通过网络曝光来给自己“讨个说法”,更加让人无语了。
网络时代,不是说谁能够拍摄视频,谁就有理,更不能拿着拍摄视频曝光的名义向对方施加压力,强迫对方满足自己的无理要求。
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一些企业商家如果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也不要迫于压力就轻易答应对方的请求,如果自身形象和信誉因为对方的曝光而受损,造成了损失,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