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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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鼎隆智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于建勋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于建勋先生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如下: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向 | 交易方式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均价(元/股) | 交易金额(元) |
2022.09.13 | 买入 | 集合竞价 | 188,250 | 1.50 | 282,375.00 |
2023.01.17 | 卖出 | 集合竞价 | 100,000 | 3.50 | 350,000.00 |
(一)公司经与于建勋先生确认,于建勋先生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于建勋通过上述股票交易产生的收益200,000.00元,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并将该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于建勋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山西鼎隆智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